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

教育部-本部修正「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選送學生赴國外學校從事華語文實習作業要點」第4點

主辦單位:教育部
主旨: 本部修正「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選送學生赴國外學校從事華語文實習作業要點」第4點,業於中華民國98年4月22日以台文(二)字第0980057666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要點)1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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